河北省胸科医院
关于调整“三减一免”流程的通知
关于调整“三减一免”流程的通知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河北省医保局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《河北省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(冀卫发〔2019〕5号)文件要求,改善医疗服务理念和措施,不断优化服务流程,做好贫困人口费用减免,真正实现“一站式”结算。现对“三减一免”流程作出以下调整:
一、住院收费处做好减免人员身份审核及减免登记工作。
(一)符合条件人员:
1.低保户2.五保户3.持就医优惠证人员(其他证件无效)
(二)所需材料:
1.相关证件(低保证、五保证、就医优惠证,开的证明无效)
2.如患者不是证件本人,需带户口本
3.收费票据(黄色)
注意:
相关证件没有当年的年审章,需去银行开具流水明细
(如 xxxx年xx月xx日 低保补/五保补)
一、住院收费处做好减免人员身份审核及减免登记工作。
(一)符合条件人员:
1.低保户2.五保户3.持就医优惠证人员(其他证件无效)
(二)所需材料:
1.相关证件(低保证、五保证、就医优惠证,开的证明无效)
2.如患者不是证件本人,需带户口本
3.收费票据(黄色)
注意:
相关证件没有当年的年审章,需去银行开具流水明细
二、减免地点:住院收费处(取消医务处、财务处审核)。